ST立方(300344)_公司公告_立方数科: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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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数科: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0344 证券简称:立方数科 公告编号:2025-022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参加董事6人,实参加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林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年报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014,586.91元,2024年初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768,193,392.54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未分配利润为-893,207,979.45元;2024年初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0,903,238.92元,2024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259,747.56元,2024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4,162,986.48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475,963,689.40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基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2024年度分配方案为:

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且有利于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

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地贯彻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有效地控制了公司内外部风险;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提供保证。监事会对该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本次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计提202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公告》。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尚须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市值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本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董事许翔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差错更正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的审计报告、专项审核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报告,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我们同意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刊登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立方数科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同意《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会计师的意见,尊重、理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公司存在存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有效执行,仍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整改。对于该重大缺陷已将其包含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督促管理层尽快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否定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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