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创(300343)_公司公告_联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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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0

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2022]0010383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二)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的措施,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孟庆君 王乃孝 王新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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