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王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新,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青岛建筑工程学院采矿工程专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金岭铁矿召口分矿技术组长、副矿长,山东金岭铁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矿长助理,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部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新 | 6 | 2 | 4 | 0 | 0 | 否 | 1 |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任期内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
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的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对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重要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 独立意见类型 | ||
2023年4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2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4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8月1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2月28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共参加审计委员会召集的4次会议,并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提交的定期报告及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阅。履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关职责,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发表建议,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3年4月20日 | 审议《关于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同意上述议案。 |
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4月27日 | 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 |
2023年8月17日 | 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 |
2023年10月24日 | 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 同意该议案。 |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公司内审内控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审计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与诉求,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的良好沟通交流关系。
七、日常工作情况
1、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根据自己掌握的公司情况, 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凡经董事会审议的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本人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的对待投资者。通过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本人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九、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独立董事:
王 新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