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1 证券简称:麦克奥迪 公告编号:2025-019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79,391,0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34%)的股东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417,8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4%)。
持有本公司股份48,576,9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39%)的股东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417,8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
股东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391,0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5.34%;公司股东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8,576,9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39%。
根据2019年05月31日披露的《麦克奥迪: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2019-031),通过调整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实现
陈沛欣先生控制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MPI(BVI)控制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和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计划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减持方式: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417,8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8月28日)。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如下: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经营计划需要。
(2)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减持方式:以大宗交易方式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417,8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4%)。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05月29日至2025年08月28日)。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4、股东承诺情况
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首次股票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2016年05月13日起,6个月内不再减持公司股票。
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进展情况,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分红不达标等情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含首发)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麦克奥迪控股有限公司、香港协励行有限公司的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