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300335)_公司公告_迪森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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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10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2024年5月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2月2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预审沟通会议,对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3、2025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关键审计事项、专门委员会关注事项、初步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4、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25年4月7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立信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完成情况、公司配合审计情况及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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