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王锡伟)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锡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律师。2006年发起成立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曾任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6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仔细研究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在会议期间,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以谨慎的态度
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任职期间对全部董事会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及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为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对公司的人员提名积极发表意见。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共参加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行业市场发展等相关情况,并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还积极参与监管机构、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本人积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促使本人能及时、充分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整体运行情况,为本人独立、客观地作出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未发现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履行勤勉义务,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慎分析并提出专业意见,通过充分沟通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原则,严格遵循《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结合专业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科学支持,助力公司高效稳健运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海伦钢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王锡伟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