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8,400,085.0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40,008.50元,提取比例10%;本年度可分配利润为7,560,076.51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55,725,256.99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8,8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3,818,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并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每10股派发金额(含税)。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本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818,400 | 0 | 3,105,558.4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400,085.01 | -7,925,113.75 | 11,386,429.17 |
研发投入(元) | 15,836,999.04 | 13,336,663.21 | 17,454,885.59 |
营业收入(元) | 373,405,226.28 | 329,242,844.44 | 464,370,707.88 |
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55,725,256.99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923,958.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953,800.1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923,958.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46,628,547.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4%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6,923,958.4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