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6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和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审核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系统报送相关文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