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通知。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郭砚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上市,新增股份1,747,445股,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相应增加。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将由824,283,865元增加至826,031,310 元,总股本将由824,283,865股增加至 826,031,310股。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做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宜。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4,283,865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6,031,310元。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4,283,865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26,031,310股,均为普通股。 |
上述修订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回避,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业务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6,000万元(人民币元)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阜阳市颍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公司本次接受股东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郭砚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