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以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通知,鉴于本次审议事项紧急,经全体董事确认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一致同意于2023年4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郭砚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公司本次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主要系根据丁孔贤家族所持公司股份拍卖情况等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
具体修订内容等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第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等。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获得通过。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9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砚君先生、李雳先生、孟宇亮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主要系根据丁孔贤家族所持公司股份拍卖情况等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第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砚君先生、李雳先生、孟宇亮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主要系根据丁孔贤家族所持公司股份拍卖情况等进行相应修订。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的《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第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第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获得通过。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砚君先生、李雳先生、孟宇亮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第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第二次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获得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砚君先生、李雳先生、孟宇亮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