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
进展暨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丁孔贤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经公司查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上述股份被买受人成功竞得,并于近日完成交割手续,现将相关司法拍卖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拍卖起始日 | 拍卖到期日 | 执行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丁孔贤 | 是 | 5,702,417 | 0.69% | 11.75% | 2023年3月6日10时 | 2023年3月7日10时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因质押债务纠纷导致 |
二、司法拍卖竞价结果
1、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用户戴徐雅于2023年3月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关于拍卖被执行人丁孔贤持有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5,702,417股股票(证券代码:300317,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流通类型:上市,证券简称:珈伟新能)的公告”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竞买号:N5409)。
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人民币37,069,691元(叁仟柒佰零陆万玖仟陆佰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7玖拾壹元)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依据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01 执3369 号之三),上述拍卖成交的5,702,417股股份已完成交割手续。
2、本次司法拍卖前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前持有股份 | 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后持有股份 | ||
(股) | 股本比例(%) | (股) | 股本比例(%) | ||
丁孔贤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536,369 | 5.89% | 42,833,952 | 5.20% |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9,565,621 | 6.01% | 49,565,621 | 6.01% |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914,712 | 6.42% | 52,914,712 | 6.42% |
腾名有限公司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108,375 | 6.20% | 51,108,375 | 6.20% |
合计 | 202,125,077 | 24.52% | 196,422,660 | 23.83% |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丁孔贤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并过户完成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丁孔贤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