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授予登记数量:216.00万份
2、预留授予登记人数:60人
3、股票期权代码:036532
4、股票期权简称:珈伟JLC2
5、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3月22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均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3月2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2年3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2年4月1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八)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九)2023年3月2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3月15日
(二)行权价格:6.90元/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股票期权简称:珈伟JLC2
(五)股票期权代码:036532
(六)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3年3月22日
(七)授予登记人数:60人
(八)授予登记数量:216.00万份
(九)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之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十)具体分配情况:
序号 |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占草案披露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公司(含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管理人员 (共计60人) | 216.00 | 14.07% | 0.26% |
合计 | 216.00 | 14.07% | 0.26%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十一)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期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十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行权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行权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 |
或2023年净利润不低于5,400万元 | |
第二个行权期 |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 或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6,480万元 |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十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各行权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考核等级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待改进 | 不合格 |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 100% | 60% | 0% |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人才竞争优势,为公司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力资源基础。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