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_公司公告_珈伟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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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15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7日以及2023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郭砚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业务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元)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阜阳市颍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公司本次接受股东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郭砚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2023年3月15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授予日,同意向60名符合条件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1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216.00万份,向6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72.00万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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