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_公司公告_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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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伟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9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丁孔贤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02,417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1.7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9%。

根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丁孔贤、李雳、丁蓓、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和腾名有限公司)与公司现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赋”)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丁孔贤、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腾名有限公司、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全部表决权委托给阜阳泉赋行使。如果本次丁孔贤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拍卖成功且由阜阳泉赋以外的其他方竞得,将导致阜阳泉赋拥有的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但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法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经网络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丁孔贤先生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3月6日10时起至2023年3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占其所持股份比例拍卖起始日拍卖到期日执行拍卖人拍卖原因
丁孔贤5,702,4170.69%11.75%2023/3/62023/3/7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质押债务纠纷导致

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

2、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

公司股东丁孔贤先生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历年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二、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拍卖数量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丁孔贤48,536,3695.89%---
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49,565,6216.01%---
奇盛控股有限公司52,914,7126.42%---
腾名有限公司51,108,3756.20%---
合计202,125,07724.52%---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丁孔贤、李雳、丁蓓、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奇盛控股有限公司和腾名有限公司)与公司现控股股东阜阳泉赋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泉赋”)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在表决权委托期限内,公司股份如因强制平仓、司法执行等原因被动减持的,其剩余部分股份的表决权委托依然有效。

如果本次丁孔贤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拍卖成功且由阜阳泉赋以外的其他方竞得,将导致阜阳泉赋拥有的公司表决权数量变更为196,422,6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83%),阜阳泉赋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阜阳市颍泉区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公司股东丁孔贤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丁孔贤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司法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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