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储阳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储阳”)因履行与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金汇信托”)签署的相关合同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24,728,51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8,242,83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不超过16,485,67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自前述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在此期间,上海储阳未进行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直接持有股份 | 减持后直接持有股份 | ||
上海储阳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总数 | 69,956,096 | 8.49% | 69,956,096 | 8.4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9,956,096 | 8.49% | 69,956,096 | 8.4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为上海储阳因履行与浙商金汇信托签署的相关合同需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上海储阳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
3、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储阳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