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通知,于2023年1月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郭砚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业务的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50,500万元(以下均指人民币元)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阜阳市颍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接受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郭砚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参与认购基金份额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扬州龙投晟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晟基金”)并出资人民币10,430万元认购龙晟基金的合伙份额。鉴于龙晟基金因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募集规模20,450万元人民币而拟决定解散并注销扬州龙投晟大新兴产业投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3-001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尚未实际出资且本次终止投资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终止参与认购龙晟基金份额。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