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_公司公告_珈伟新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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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10-18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相关与会人员发出通知,于2022年10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

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长郭砚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并由股东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的经营需要,促进业务的开展,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4,35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股东阜阳市颍泉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珈伟(上海)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珈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上海珈伟持有的孝感市洁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洁阳)的100%股权和孝感洁阳与中顺洁柔(湖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9兆瓦屋顶分布光伏发电项目的收费权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质押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郭砚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江苏银行申请授信并由股东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317 证券简称:珈伟新能 公告编号:2022-102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修订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前述制度修订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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