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履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金昌振新西坡项目业绩补偿承诺基本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新能源”)于2018年度完成收购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西坡”)。根据华源新能源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及其关联方签订的《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金昌西坡的盈利承诺期以及承诺净利润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 | 承诺净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金昌西坡 | -4,387,872.92 | 49,415,623.35 | 50,372,004.90 |
二、金昌振新西坡项目2020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因金昌西坡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3万元,低于承诺盈利数4,914.03万元,承诺方需现金补偿4,914.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6)及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2022-0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振发能源已完成上述补偿义务。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