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履行进展的公告
一、关于华源新能源项目的业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一)业绩补偿承诺基本情况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2014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新能源”)100%的股权,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和阿拉山口市灏轩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灏轩投资”)承诺:“华源新能源在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华源新能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890.64万元、33,457.09万元和36,614.42万元。如果华源新能源在利润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振发能源、灏轩投资将按照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规定进行股份补偿。若振发能源、灏轩投资本次以资产认购的新增股份不足以弥补实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差额的,则振发能源、灏轩投资以现金方式作补充补偿。”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8月15日出具的《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中兴华专字(2019)第410028号),华源新能源201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703.89万元,较承诺数少1,910.53万元。
(二)业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振发能源的业绩补偿款已支付完毕,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补偿承诺履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灏轩投资已于前期支付了人民币100万元,详见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相关业绩补偿承诺履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
日,灏轩投资已将剩余款项7,959,132.86元支付完毕。
综上所述,振发能源和灏轩投资关于华源新能源项目的业绩补偿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关于金昌振新西坡项目2020年度的业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一)业绩补偿承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源新能源于2018年度完成收购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昌西坡”)。根据华源新能源与振发能源及其关联方签订的《江苏华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振发新能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等相关文件,金昌西坡的盈利承诺期以及承诺净利润情况如下:
| 标的公司 | 承诺净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 金昌西坡 | -4,387,872.92 | 49,415,623.35 | 50,372,004.90 |
(二)业绩补偿承诺履行情况
因金昌西坡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归属于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53万元,低于承诺盈利数4,914.03万元,承诺方需现金补偿4,914.0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金昌振新西坡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6)。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振发能源已完成3,914.03万元的补偿义务,尚欠1,000万元业绩补偿款。公司将继续积极催促振发能源尽快完成以上履约义务。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