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5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珈伟绿能”)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最高融资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1年,公司为珈伟绿能开展的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40万元。
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内,上述担保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03-22
3、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
1号楼2701
4、法定代表人:汪奇芳
5、注册资本:5050.505051万元
6、主营业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50,169.51 | 63,104.89 |
负债总额 | 39,406.51 | 53,074.14 |
净资产 | 10,763.00 | 10,030.75 |
营业收入 | 23,493.00 | 6,081.61 |
利润总额 | -1,607.25 | -697.15 |
净利润 | -1,420.21 | -693.02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受信人):深圳珈伟绿能建设有限公司
3、债权人(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当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6、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金额: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发生的全部债权。保证范围内,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陆佰肆拾万元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39,647.0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4.79%。其中:(1)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3,195.98万元;(2)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之间实际担保余额为1,471.05万元;(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980.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