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ST吉艾: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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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03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速香榆”)签署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由山高速香榆向公司无偿赠与现金资产不少于70,000万元,并于协议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赠与现金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本次赠与以现金资产的形式投入公司,为无附义务的赠与。本次关联交易约定了无偿赠与现金资产的范围,具体金额尚需在后续实施过程中经双方协商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受赠现金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公司接控股股东山高速香榆企业管理(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速香榆”)通知,并经公司财务部门核实,山高速香榆因自身资金调度问题导致其未按照双方签订的货币资金赠与协议的约定如期向公司赠与现金资产。鉴于此,依据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172,518,599.50元,预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无法转正,最终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3.10条规定:“上市公司因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满足第 10.3.6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满足第 10.3.6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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