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ST吉艾: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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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8-18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由董事长张鹏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项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为尽快处置公司资产,加快回笼资金,增加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下属子公司平阳正顺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吉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陈芳宝、张汶冰、叶界梅(以上各方统称“受让方”或者“乙方”)转让公司项目子公司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众”)的100%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上海富众的股权。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以2022年6月30日作为股权交易基准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A52543号审计报告》和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格律沪评报字(2022)第053号资产评估报告》并由双方协商确定。

同时,乙方指定方上海富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华”)与公司、上海富众及平阳吉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平阳吉航”)签

订《上海富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债务清偿协议》(下称“债务清偿协议”),约定由上海富华以借款给上海富众的方式,代上海富众向平阳吉航偿还债务人民币16,245万元(大写:壹亿陆仟贰佰肆拾伍万圆整),为担保上海富众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上海富华与上海富众签订《借款抵押合同》,约定上海富众将民冬路工业资产抵押给上海富华。除交易文件中已经列示且做出约定的债务外,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就控制上海富众期间所产生的或有负债向受让方提供担保。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就交易文件项下出让方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上市公司与出让方对平阳吉航在债务清偿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到期后二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14:00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11号中汇广场A座1101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详见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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