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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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1

独立意见

作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其认为: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变更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变更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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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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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贵桥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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