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的问询函

时间:

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的问询函
公告日期:2018-04-11
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的问询函 创业板问询函【2018】第 158 号 高怀雪女士: 根据 2018 年 1 月 16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艾科技”)对外披露的公告,你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与吉艾科技总经理姚庆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将你持有的 2,450.00 万股吉艾科技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转让给姚庆,每股转让价格为 20.50 元。请你就以下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的原因和背景,是否基于激励管理团队,是否存在姚庆为你或公司 AMC 业务经营团队代持股份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涉及金额约 5 亿,协议中约定股权转让款在股份过户后四年内分期付款,且未明确姚庆不能如期足额付款的违约责任,请补充说明做出前述安排的具体原因,并结合股权转让款的可回收性核实说明是否构成股权激励。 3、关于本次股权转让和款项支付,你与姚庆是否存在其它协议安排。 4、吉艾科技曾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披露《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你拟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请说明本次协议转让是否属于减持计划的2 一部分。 5、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违反相关法规或双方之前的承诺。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4 月 13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8 年 4 月 11 日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