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时间:2021年4月23日

吉艾科技: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6
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说明
索引页码
专项说明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1-1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9层联系电话:telephone:+86(010)65542288+86(010)65542288
ShineWing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9/F,BlockA,FuHuaMansion,No.8,ChaoyangmenBeidajie,DongchengDistrict,Beijing,100027,P.R.China传真:facsimile:+86(010)65547190+86(010)65547190

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XYZH/2021BJAA40250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吉艾科技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XYZH/2021BJAA4000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吉艾科技公司编制了后附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吉艾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吉艾科技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吉艾科技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吉艾科技公司为2020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北京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4月23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备注
营业收入19,188.06118,185.08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其中:房屋租赁及物业费收入248.21262.77与主营业务无关
资金使用费收入22.853.16与主营业务无关
服务费收入0.0026.98与主营业务无关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271.06292.91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0.000.0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18,917.00117,892.17

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