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控股东、实际制人高怀雪的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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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控股东、实际制人高怀雪的监管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4

高怀雪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0〕第 195 号

高怀雪:

2020年9月10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你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2019年11月14日至2020年9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票,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由

29.66%下降至22.67%,累计下降比例为6.99%。你在持股比例减少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票并及时编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2.3.1条、2.3.10条的规定。请你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上市公司股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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