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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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6-13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12日下午两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庆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为保障控股孙公司新疆凌辉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辉能源”)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凌辉能源提供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担保额度。授信总额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对凌辉能源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公司同时授权凌辉能源法定代表人马继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庆全权代表公司就本议案所述事项与银行签署有关授信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的单笔授信担保等事项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对上述授信担保事项仍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上述范围的授信担保事项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修订后主要新增“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内容。上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同意公司于2020年6月29 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中航技广场C栋6层604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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