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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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我们收到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艾科技公司”)转来的贵部2020年5月18日下发的《关于对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5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要求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询事项,我们进行了逐项的核查、落实与说明。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并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完整是吉艾科技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并根据问询函中需要我们发表核查意见的事项出具真实、准确的专项说明。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结果说明如下(除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列示):
问题1.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对AMC板块自持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4,127.30万元,请核实并说明以下有关AMC板块对自持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问题:
(2)请会计师说明针对自持资产减值准备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结论,并说明是否认为该减值事项存在特别风险,如存在,是否采用敏感性分析等方法评价管理层所作判断的合理性,如有,请列示测试过程。
会计师回复:
(一)审计程序及结论
AMC板块自持资产的减值事项,对吉艾科技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均具有较大影响。而管理层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评估,需要依赖大量的主观判断和假设。基于上述判断的重要性以及该类金融资产对吉艾科技公司的重大性,我们将AMC板块自持资产减值风险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另外,还将其中占比最高的债权投资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审计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描述关键审计事项的基本情况、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基于当前对影响AMC板块自持资产各种因素的评估和预期,对AMC板块自持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我们对减值测试进行复核,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评估对AMC板块自持资产减值的审批、记录以及监督方面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获取管理层出具的债权投资类项目减值测试报告。通过评估未来现金流(包括抵押物变现等来源)的金额、时间和可能性分析,对现金流折现模型、参数以及用于个别方式评估减值的相关假设进行检查测试;
3)关于债务人目前营运能力,检查债务人2019年度银行存款明细账、财务报表及主要银行账户对账单,对还款来源进行核实;
4)检查债务人在售房产销售台账并实时更新,分析销售预计的合理性并落实销售预计完成度;
5)检查债务人工程款台账,并对工程进度与付款的匹配度进行复核;
6)检查取得抵押物中在建工程的监理报告,实地查看抵押物在建情况;实地查看抵押物中购物中心、商铺等的招商情况;留存当日照片及视频;
7)将2019年度债务人实际现金流净额与2018年度公司对债务人的预计还款现金流进行对比,分析2019年度处置进度不达预期的主要影响因素,并评估相关因素于2020年以后是否仍然存在。若存在,评价2019年度减值测试中是否充分考虑相关因素;
8)检查期后债务人回款明细以及2020年1季度销售情况表,与减值测试时点的销售预计进行对比,以判断管理层预计现金流的合理性及可执行性;
9)评价管理层不同资产处置方案可能的结果,与管理层充分讨论不同方案发生的可能性,着重关注公司利益及债务人利益的平衡。取得管理层与债务人进行股权抵债工作的过程性资料,及管理层出具的股权抵债的工作说明;
10)鉴于减值测试需要依赖管理层大量的主观判断和假设,检查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AMC业务自持资产相关信用风险、流动风险的披露是否充分。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吉艾科技公司评估分析了不同处置方案对债权可收回金额的影响,在未来现金流预测中,综合评估通过债权形式及股权抵债形式保证债权收回的可能性,对不同方式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预计该情况发生的概率,对信用减值损失进行加权平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关键参数的选取具有合理性;吉艾科技公司对于AMC业务自持资产相关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披露充分,不存在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表述。
(二)特别风险及敏感性分析
AMC板块自持资产的减值,取决于金融资产对应底层资产的变现能力,受国家政策、宏观环境影响较大。在减值测试过程中,管理层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评估,需要依赖大量的主观判断和假设,因此我们认为金融资产减值事项存在特别风险。并针对该特别风险,设计并执行了AMC板块自持资产减值相关的上述一系列实质性程序。
我们对自持金融资产减值测算采用敏感性分析的方法评价管理层所作判断的合理性,以中润-重国投项目为例根据管理层使用的现金流折现模型,对关键参数的敏感性分析如下所示:
1)营业收入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收入的变动 | 资产可收回金额变动率 | 减值准备变动(万元) | 减值准备变动率 |
+5% | 0.25% | -156.05 | -1.52% |
0% | — | — | — |
-5% | -0.25% | 156.05 | 1.52% |
2)营业成本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成本的变动 | 资产可收回金额变动率 | 减值准备变动(万元) | 减值准备变动率 |
+5% | -0.18% | 108.35 | 1.06% |
0% | — | — | — |
-5% | 0.18% | -108.35 | -1.06% |
根据上述数据,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营业收入变动率从-5%到5%,则减值准备变动率为-1.52%至1.52%;若营业成本变动率从-5%到5%,则减值准备变动率为-1.06%至1.06%,减值准备绝对值变动不大;即中润-重国投项目的减值金额,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变动并不敏感。
经执行上述程序及敏感性分析,我们认为管理层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具有合理性。
(3)公司于2020年2月28日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对自持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5,314.52万元,修正公告显示,公司对AMC项目减值事项进行重新调整测算,并对自持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进行调整,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4,127.30万元,较业绩快报增加38,812.78万元。主要原因为处于在建状态的底层资产开工时间推迟且受宏观环境及居民消费意愿的影响,项目底层资产处置进度需重新评估。原公司管理层寻求多种运营方式对债权、资产进行处理,受上下游影响,部分方案的达成可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在减值测试中需重新考虑该方案所占权重。请量化说明权重调整比例对减值准备计提结果的影响,并说明以上因素是否为资产负债表日期后事项,调整2019年度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多方案权重调整对减值准备结果的影响
修正公告中减值测试涉及权重调整比例的主要系中润系项目,调整原因如下:
截至业绩快报披露时点,公司管理层仍在推进中润系剩余债权的股权抵债工作,并与各方初步达成一致,公司预计与债务人达成股权抵债方案的可能性较高,故对剩余债权进行减值测试时以债权回收方案:股权回收方案=3:7为权重对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加权平均。但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股权抵债方案实施受阻,方案实施可能性降低,故对债权收回方案及股权抵债方案的权重进行调整,重新计算中润系债权信用减值损失加权平均金额。
业绩快报时点减值测试过程如下:
1)抵债债权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抵债时点债权投资 账面余额 | 各方案减值金额 | 各方案实施概率 | 加权平均减值金额 | ||
方案1(长期运营) | 方案2(快速变现) | 方案1 | 方案2 | ||
107,152.13 | 13,517.13 | 15,497.54 | 60% | 40% | 14,309.29 |
2)剩余债权减值测试:
单位:万元
剩余债权投资 账面余额 | 各方案减值金额 | 各方案实施概率 | 加权平均减值金额 | ||||
方案1(债权回收) | 方案2(股权回收运营增值后处置) | 方案3(股权回收后快速处置) | 方案1 | 方案2 | 方案3 | ||
219,508.25 | 26,885.71 | 2,611.19 | 5,423.12 | 30% | 42% | 28% | 10,680.89 |
年报披露时点减值测试过程详见1、(1)的回复内容。
方案实施权数的变化导致中润项目减值准备较业绩快报披露金额增加29,123.78万元。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判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
“第二条……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是指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证据的事项。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当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报表。
第五条……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三十章第一节规定:
“如何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某一事项是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是运用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的关键。某一事项究竟是调整事项还是非调整事项,取决于该事项表明的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资产负债表日以前是否已经存在。若该情况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之前已经存在,则属于调整事项;反之,则属于非调整事项。”
自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期间,公司持续与中润系债务人协商股权抵债事宜,双方均需多维度论证股权抵债方案的达成,对自身长\短期利益,流动性风险等的影响。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真正落地的股权抵债项目仅有中润项目-4.8亿元资产包项目对应底层资产于2019年6月底签订了抵债协议;而其他中润系项目底层资产体量更大,各方在谈判过程中更为谨慎;另外,鉴于已抵债资产的实际处置情况,与抵债时点的预计出现较大偏差,关于后续抵债资产能够抵偿债权的金额,双方也存在一定分歧。故,股权抵债方案的达成在未实际签署抵债文件、完成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并进行工商变更前,均具有不确定性。
业绩快报披露时点前:公司于2020年1月初与中润债权底层资产的实控方开始实质沟通股权转让事宜,并发送股权转让协议初稿。由于临近春节,股权实控方面临年底各项会议及项目回溯整理事宜,实控方对股权转让协议初稿进行了大致反馈,并询问相关事项的办理程度,但未能在春节前就初稿回复书面意见。在2020年2月,公司收到股权转让协议初稿回复意见,双方达成股权抵债的可能性较高。截止业绩快报披露时点,公司根据双方的谈判情况,合理估计最终达成股权抵债的可能性较高,故将达成股权抵债方案的权重确定为70%。
业绩快报披露时点后,社会环境的剧烈变化对债务人资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润系债务人因此面临严峻资金问题,且底层资产的处置方案受社会环境变化较大,中润项目底层资产的变现能力大打折扣,去化周期拉长将导致变现速度降低。另外,股权抵债成功后,吉艾科技公司还需提供部分在建项目2020年上半年的资金支持,吉艾科技公司可能将因此面临资金窘境,故中润系剩余项目的抵债事宜暂时搁置;故公司若仍将达成股权抵债方案的权重确定为70%是不适当的。因此公司按照项目最新进展,重新估计方案执行的可能性并调整2019年末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公司认为,业绩快报披露时点后股权抵债可能性的变化是对2019年末已经存在的事项的补充,该变化因素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
会计师意见:
我们取得公司管理层与债务人进行股权抵债工作的过程性资料(中润系剩余项目债权),及管理层出具的股权抵债工作说明,与上述公司回复进展一致。鉴于:1)股权抵债方案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在业绩快报披露时点,公司对股权抵债方案的达成虽已考虑一定的不确定性,但依旧估计较为乐观,将方案达成的可能性确定为70%。2)后续受客观环境影响,随着谈判逐渐深入,各方针对该股权抵债方案的分歧较大,抵债事宜搁置,最终达成债股权方案的可能性降低。即: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证据表明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我们认为,吉艾科技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后股权抵债方案的最新进展,重新估计方案执行的可能性并调整2019年末已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具有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请结合2018年年报时点和2019年半年报时点AMC项目底层资产详细情况、重要参数情况、量化说明公司在2018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时点是否存在对自持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情形,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自持资产的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情形。请会计师核查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2018年年报AMC项目自持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2018年上半年的抢购潮过去后,房地产市场于2018年9月突然遇冷,首先万科总裁郁亮9月27日提出“活下去”作为以后三年目标;进而有恒大全国促销打折,住宅最低74折;接着曝出了广州、厦门等多地多品牌商多个楼盘降价促销的消息;甚至网络还流传多个“碧桂园”项目被业主拉条幅维权,更有甚者出现了更猛烈的扔砸售楼部的场面;在此背景下,债务人2018年8月末新开楼盘处置情况较不理想。
在重整类业务中,公司之于债务人既为债权方,又是重整管理人,因此在确定抵押物处置方案时,不仅需满足自身债权的收回,还需兼顾盘整救活债务人企业的使命;因此,2018年8月底出现抵押物处置不如预期时,公司AMC团队立足于对2019、2020年债务人现金流的综合考虑,没有采取对抵押物进行降价、打折促销等手段,而是将计划于2019年开工的项目提前加速开工,让全部抵押物均达到可预售状态,为相关物业后续处置建立更好的基础和条件;受项目投入加大的影响,2018年债务人的现金流短缺情况加剧,用于偿付债务的现金流减少,因此在2018年末,债务人的部分还款出现逾期。
截止2018年末,各债权包债务人实际还款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承诺还款金额 | 债务人现金还款金额 | 抵债金额 | 逾期金额 |
中润项目-12.869亿元资产包 | 3,500.00 | 3,500.00 | 0.00 | 0.00 |
中润项目-4.8亿元资产包 | 7,000.00 | 8,789.99 | 0.00 | 0.00 |
中润项目-3.5亿元资产包 | 10,460.00 | 466.39 | 0.00 | 9,993.61 |
中润项目-12.8232亿元资产包 | 52,910.00 | 21,271.57 | 0.00 | 31,638.43 |
富众项目 | 28,500.00 | 4,211.78 | 27,500.00 | 0.00 |
合计 | 102,370.00 | 38,239.73 | 27,500.00 | 41,632.04 |
在房地产不景气的大背景下,加之部分债务人部分还款已逾期,公司认定重整服务类业务对应债权资产期末存在减值迹象,并于期末对该部分债权进行了减值测试,方法如下:
(1)根据业务人员提供销售预计表、工程款支出、其他费用(销售佣金及税费等)等数据,结合销售回款进度的预判,预估2019年及以后还款进度,并与业务人员确认还款进度的实际可执行性;
(2)据经确认后的预计还款现金流,以各项目实际利率折现至2018年12月31日,与账面净额比较,按折现净额低于账面净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据此确定债务重组类业务合计计提减值准备1.35亿元。
针对2018年度财务报表中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结果,公司于2019年进行了复核,发现:2019年度债务人的商铺销售、租金及物业费等收入,与2018年末减值测试中预计基本相符;但是受2019年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的影响,原于2018年末已进入实地考察阶段的大宗商业体意向买方投资热情降低,同时抵押物产权证办理进度较预期时间也有所延迟,意向买方的报价与2018年末实地考察时点相比计大幅降低。基于对大宗抵押物的价值判断,公司及债务人与意向买方未能就处置价格达成一致,因此导致大宗抵押物在本期的实际结果与2018年末公司管理层的预期存在差异。
通过复核,在2018年报时点,公司基于当时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已获取的项目数据,进行了较为合理的估计和判断。由于影响2019年减值结果的部分因素在2018年末减值测试时点并不存在或不可预见,2018年报减值结果已按照当时可预见的情况对各项参数进行估计,故前期不存在减值测试不准确,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2、2019年半年报AMC项目自持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
富众项目资产处置进度延后,导致项目回款出现逾期。但根据项目业务人员提供的较为乐观的资产处置计划及进度,同时考虑到公司已于2019年3月底收到买家的购房保证
金,同时其他底层资产均与多家买主进行谈判和协商,处置进展顺利,预计将分批于当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处置完毕,故公司在编制2019年半年报时,按照项目业务人员提供的最新处置计划进行了减值测试,以项目实际利率折现至2019年6月30日,与账面净额比较,按折现净额低于账面净额的部分计提减值准备1,591.54万元。
中润项目部分底层资产开盘时间延后,资产变现情况不理想,预计无法于2019年6月以现金回款的方式实现债权回收。故自2019年5月起,公司管理层积极与中润系债务人协商股权抵债事宜,以最大限度保证公司利益。另外,经业务人员与当地政府沟通,上市公司以股权方式介入,将对该项目的审批、处置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业务人员由此形成了2019年6月底对该项目底层资产的处置较为乐观预期。基于该乐观的底层资产销售进度,并考虑包括工程款、佣金、相关税费等各项支出后,测算结果显示抵债资产净现金流合计金额可以覆盖债务人欠付公司的款项。综合以上因素,在半年报时点,公司经测算后未对中润项目计提减值准备。
2019年下半年,抵债房产项目审批进度、在售房产处置进度并未因上市公司以股权方式介入而出现重大反转,与业务人员2019年6月末的预期不符。年报时点公司重新评价2019年半年报减值测试的合理性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报减值测试中,仅考虑了项目进展顺利前提下,债权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高于账面价值这一种情况,并且对于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情及其走势给予了过于乐观的预判,而并未基于谨慎性,综合考虑多重情境下的债权资产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债权投资出现减值迹象。故公司在2019年报中,对2019年6月30日的债权资产重新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补充计提减值准备,由此对2019年半年报使用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在后期的项目判断及定期报告制作中,将汲取教训,全面综合谨慎考虑项目的各种情况,及时准确判断并在定期报告中谨慎测算。
会计师意见:
(一)2018年减值测试复核
2018年年末公司管理层基于当时对影响债权投资资产组合各种因素的评估和预期,对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我们对减值测试进行复核,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评估对债权投资资产减值的审批、记录以及监督方面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通过评估未来现金流(包括抵押物变现等来源)的金额、时间和可能性分析,对现金流折现模型、参数以及用于个别方式评估减值的相关假设进行检查测试;
3)关于债务人目前营运能力,检查债务人2018年主要收、付款日期银行流水及截至目前对账单余额,对还款来源进行核实;
4)检查债务人在售房产销售台账在2018年末及期后实时信息,分析销售预计的合理性并落实销售预计完成度;
5)检查债务人工程款台账,并对工程进度与付款的匹配度进行复核;6)检查取得抵押物中在建工程的监理报告,实地查看抵押物在建情况;7)实地查看抵押物中购物中心、商铺等的招商情况,并留存当日照片;8)检查期后债务重组类业务债务人回款明细(截至报告日已到还款时点的款项已按期收回)以及2019年1季度销售情况表,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销售预计进行对比,以判断管理层预计现金流的合理性及可执行性;9)鉴于减值测试需要依赖管理层大量的主观判断和假设,检查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债权投资不良债权资产相关信用风险、流动风险的披露是否充分。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吉艾科技公司2018年末对债权投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方法,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了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取得和出售该担保物发生的费用应当予以扣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关键参数的选取具有合理性;吉艾科技公司对于债权投资相关信用风险、流动风险披露充分,不存在误导报表使用者的表述。
(二)2019年半年报时点减值测试的充分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应用指南:企业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是概率加权的结果,应当始终反映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以及不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即便最可能发生的结果是不存在任何信用损失),而不是仅对最坏或最好的情形做出估计。吉艾科技基于当时对底层资产处置情况较乐观的估计和判断,在债务人现金还款金额出现大额逾期的情况下,未对债务人可偿还的现金流进行重新估计,缺乏减值测试应有的谨慎性。问题2. 年报显示,对子公司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炼化一期项目计提减值准备39,317.49万元,请核实并说明以下炼化一期项目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问题:
(5)请会计师说明对炼厂一期项目资产采取的审计程序和获得审计证据,对炼厂一期项目减值测算是否采用敏感性分析等方法评价管理层所作判断的合理性,如有,请列示测试过程。
会计师回复:
1、我们在对公司炼厂一期项目资产减值事项审计时,关注并评估了一期项目资产账面金额及其减值风险的重大性及不确定性程度,将中塔石油炼油厂项目一期减值事项识别为重大错报风险,并将炼厂一期资产组减值测试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报告中描述关键审计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应对措施。
我们对炼厂一期资产组减值事项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与资产减值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2)实地勘察,和管理层讨论中塔石油炼油厂项目一期的现状,并保存当日的照片或视频;3)评价管理层委聘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4)获取并复核公司管理层出具的中塔炼厂一期项目资产减值说明,及评估师对于中塔石油丹加拉炼化厂(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出具的中和评咨字(2019)第BJU3018号报告;5)复核并评价2018年、2019年外部估值专家选取的对中塔资产减值的关键参数,包括:原料种类、产品种类、价格及折现率等参数,并对参数的来源、两期参数的变化分析合理性。其中原油价格相对透明,我们通过公开网站查询价格的真实性;但产成品柴油、汽油的销售市场主要为阿富汗,考虑该市场价格并不能在公开渠道获取,公司管理层表示市场调研人员主要依赖于俄罗斯及中亚地区权威期刊Argus市场价格统计数据,我们采用系统选样方法,抽取部分样本,检查抽样月份相应的期刊数据用于检查数据的真实性;
6)复核炼厂一期项目资产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和结果是否准确。7)检查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中塔一期资产相关的披露是否充分;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具有合理性。
2、我们对炼厂一期项目减值测算采用敏感性分析的方法评价管理层所作判断的合理性,根据评估所参考的收益法估值模型,本次评估结果对关键参数的敏感性分析如下所示:
1)营业收入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收入的变动 |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变动率 | 减值准备变动(万元) | 减值准备变动率 |
+1% | 38.09% | -8,155.00 | -21.13% |
0% | — | — | — |
-1% | -38.09% | 8,155.00 | 21.13% |
2)营业成本的敏感性分析
营业成本的变动 |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变动率 | 减值准备变动(万元) | 减值准备变动率 |
+1% | -35.91% | 7,688.00 | 19.92% |
0% | — | — | — |
-1% | 35.94% | -7,695.00 | -19.94% |
3)折现率的敏感性分析
折现率的变动 | 资产组可收回金额变动率 | 减值准备变动(万元) | 减值准备变动率 |
+1% | -11.14% | 2,386.00 | 6.18% |
0% | — | — | — |
-1% | 12.91% | -2,763.00 | -7.16% |
根据上述数据,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营业收入变动率从-1%到1%,则减值准备变动率为-21.13%至21.13%;若营业成本变动率从-1%到1%,则减值准备变动率为-19.94%至19.92%;若折现率变动率从-1%到1%,则减值准备变动率为-7.16%至6.18%;即炼厂一期项目的减值金额,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变动较为敏感。经进一步分析,影响营业收入的关键因素为成品油价格、影响营业成本的关键因素为采购原油价格,而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在较长期间内保持为正相关关系,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发生单一变动的情况较少,应综合考虑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对减值准备变动的影响,即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增或者同减的情况下,减值准备率变动较小。经执行上述程序及敏感性分析,我们认为管理层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具有合理性。问题3. 年报显示,AMC板块中,各类业务毛利率较上期均有下降,其中重整服务类及管理服务类业务毛利均有下滑,收购处置类业务毛利下降明显。
(2)公司对重整服务类业务延期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在项目现金流出现好转迹象前停止摊余确认收入。请说明以上会计核算方式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请说明停止摊余确认收入后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及对毛利率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重整服务类会计核算的合理性
(一)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规定,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确定:
①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②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③ 扣除计提的累计信用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在终止
确认、按照本准则规定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针对已发生严重违约情况,有理由相信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金融工具准则并未对相关会计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二)同行业公司政策对比
同行业上市公司海德股份2018年年报企业会计政策(附注P99):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二)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约定了固定或可确定的回收金额。分类为“应收款项类投资”的不良资产,应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不良资产初始确认时应计算实际利率,并在后续期间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各期投资收益。各期回款金额超过应确认投资收益的部分,冲减投资成本。投资收益按月确认。如果投资收益到期90天后仍未收到的,不得计提确认后续期间的投资收益,而是将投资收益作为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核算。在资产负债表外核算的投资收益,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为收到当期的投资收益。”
公司重整服务类业务中润项目、富众项目债权资产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对于准则要求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截止2019年末,重组服务类项目仅剩中润项目、富众项目。2019年度中润项目考虑抵债及现金回款后,逾期未还款金额达6亿元;富众项目现金还款金额仅1000万左右,逾期金额4.92亿,上述项目债务人已构成严重逾期行为,且债务人实现现金还款比例较低,针对还款协议的履约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在债务人履约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时,停止摊余计息并在实际收到利息时确认为当期损益是合理的。公司为避免项目持续延期情况下继续摊余确认收入导致收入和资产减值同时虚增,故在现金流出现好转迹象前停止摊余确认收入,符合准则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二、停止摊余确认收入后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及对毛利率的影响
基于重整服务类项目业务合同的约定及项目具体的实施过程,资金成本随项目产生,基本会贯穿项目周期始末,停止摊余计量会出现2020年重整服务类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成本正常计提,导致毛利率为负数的情况。
当项目出现关键性大额现金流可按期或超期回款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确认摊余收入,故项目毛利率会随着项目处置进度相应变化。
且若公司在后续期间仍按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则债权投资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增加,在可收回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债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也随之增加,综合考虑后对利润总额无影响。
因此公司对重整服务类业务延期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在项目现金流出现好转迹象前停
止摊余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师意见:
截止2019年末,吉艾科技公司重整服务类项目仅剩中润项目、富众项目,上述项目债务人已构成严重逾期行为,且债务人真正实现现金还款比例较低,针对原还款协议的履约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我们认为吉艾科技公司在债务人履约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时,停止摊余计息并在实际收到利息时确认为当期损益是合理的。问题9.年报显示,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112.83万元。请说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评估价值、可回收金额、折现率及确认依据等,请会计师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合理性发表意见。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涉及中南项目、552万资产包及江苏5000万资产包三个项目,各项目的测算过程如下:
1、中南项目
公司以2亿元收购中南项目债权,截至2019年4月30日,该债权本息合计41,149.38万元,该项目担保方式为个人信用担保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中南”)13,260万股流通股质押。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ST中南”13,260万股流通股距资产负债表日最近9个工作日交易均价的80%扣除20%所得税费后预计可回收金额为14,745.12万元,将其与账面价值做比较,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5,254.88万元。
2、552万资产包
公司以552万元购入该资产包,其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报告期末,债务人虽有还款意愿但目前尚无还款能力,其本人重病住院,名下债务较多,因39个案件被法院强制执行,资产基本处于被查封状态,我司债权预计在短期内暂时难以回收。公司拟对资产包债务人启动司法程序,如债务人不能配合出庭应诉,则需进行公告,预计进入执行阶段需要1年时间。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判断该资产包两年内预计可回收金额为零,报告期内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552万元。
3、江苏5000万资产包
公司以5000万元取得该项债权,已实现回收2000万元,该项债权剩余抵押物为办公楼及住宅。该项目因抵押物所属地域市场低迷,低于市场价出售仍未成交,预计两年后处置完毕。考虑到项目进展缓慢,公司目前的市场融资成本及相关税费后,采用折现率12%,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账面价值作比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305.96万元。
会计师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公允价值层次”,及吉艾科技公司企业会计政策“10.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中的描述,吉艾科技公司将“收购处置类”的债权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损益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即: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企业在确定不可观察输入值时,应当使用在当前情况下可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包括所有可合理取得的市场参与者假设。
我们检查了吉艾科技公司金融资产相关政策,复核公司管理层于2019年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过程;吉艾科技公司“收购处置类”债权可收回金额的保障主要源于底层资产的价值,我们通过在公开网站上查询类似房产的房价、股票价值等方式复核债权包项下担保资产的价值的真实性,并据此复核债权包的可收回金额;对于项目处置周期预计超过1年的项目,复核公司管理层对折现率选取的合理性;并根据公司管理出具的项目处置报告了解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及目前还款能力。鉴于可收回的金额的确定需要依赖管理层大量的主观判断和假设,检查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收购处置类”不良债权资产相关信用风险、流动风险的披露是否充分。
经执行上述程序,我们认为吉艾科技公司对“收购处置类”债权可收回金额的确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恰当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