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质押及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时间:

吉艾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质押及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0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解除质押及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郭仁祥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解除质押股数质押开始日期解除质押日期质权人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用途
郭仁祥19,108,2792017-09-182019-12-18黄宏25.55%个人融资

2、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郭仁祥大宗交易2019/12/194.724,330,6000.50
大宗交易2019/12/204.784,330,6000.50
合 计8,861,2001.00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郭仁祥合计持有股份74,787,5358.4465,926,3357.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4,787,5358.4465,926,3357.4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仁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65,926,3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5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585%。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郭仁祥先生公司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