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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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31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签订<股权抵债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查,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与郭仁祥先生、宋新军先生签订三方《股权抵债协议》, 宋新军将其持有的东营和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2.17%股权经评估作价人民币21715万元,为郭仁祥因收购天津安埔胜利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而尚欠公司的剩余股权收购款偿债。

(本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卢 闯 :

张炳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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