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长付大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为准确核算和反映公司AMC业务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关于
AMC业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该会计政策于2018年4月1日起变更。该会
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