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 年 6 月 30 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高怀雪女士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鉴于公司新增 AMC 业务以来,公司扭亏为盈,利润大幅增长并且增速强劲,发展前景良好,结合目前资本公积金较为充沛,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提议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 2018 年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484,026,0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387,220,85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71,246,918 股。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全面落实既定的发展战略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股东,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实际控制人高怀雪女士提出了以上分配预案。上述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股份变动如下。 1、高怀雪女士于 2018 年 1 月 5 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向四川信托-吉艾科技员 工 持股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减持 5,5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1.14%。 2、高怀雪女士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与公司总经理、董事姚庆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 24,500,000 股给姚庆先生,减持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6%。2018 年 6 月 11 日,本次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 3、高怀雪女士于 2018 年 6 月 4 日及 2018 年 6 月 5 日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 968.04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徐博先生,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高怀雪女士与徐博先生为母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拟在未来6 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实际控制人高怀雪女士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后,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参与了上述提案的讨论并书面签字确认,承诺在董事会正式审议该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提议; 2、董事对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