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一、交易情况概述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额度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以上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本授信融资由实际控制人高怀雪、总经理姚庆为前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涉及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文帜先生和姚庆先生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但由于控股股东、总经理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额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本授信融资由实际控制人高怀雪女士、总经理姚庆先生为前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三、本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新增对高怀雪女士的借款利息合计 935,044.11 元。 本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庆先生尚未与公司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怀雪女士、公司总经理姚庆先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且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公司高管对公司的支持。该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申请银行授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高怀雪女士和总经理姚庆先生为公司为该笔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缓解了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是符合上市公司利益的合法行为,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