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由董事长黄文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关联方黄文帜先生、姚庆先生回避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额度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实际控制人高怀雪女士、总经理姚庆先生为前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措施等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由于控股股东和公司总经理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质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意见与《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