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由董事长黄文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胡泽淼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充分了解了胡泽淼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主要社会关系、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胡泽淼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拟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控股孙公司青岛吉创佳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吉创佳兆”)拟与专业机构中南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控股”)、南通汇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汇诺”)合作设立合伙企业,认缴出资合计 100,200 万元。新疆吉创以自有资金 5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青岛吉创佳兆以自有资金 100 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中南控股出资 50,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南通汇诺以 100 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从首次购买理财产品时点开始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