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议案》。为收购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持有的对债务人杭州中润润丰置业有限公司、嘉兴中润丽丰置业有限公司的金融债权及其附属全部权益并由此获得收益,同时借助和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有效提升 AMC 资产管理规模和业务收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及公司全资子上海吉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吉令”)拟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方”)共同出资设立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128,233 万元。其中:上海吉令以 1 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新疆吉创以自有资金 40,232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中国东方以自有资金 88,000 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全资孙公司拟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5)。 近日,公司收到本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通知,各合伙人的出资也已实缴到位。 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合伙人类型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普通合伙人 上海吉令 1.00 0.0001%有限合伙人 新疆吉创 40,232.00 31.37% 中国东方 88,000.00 68.63%合计 128,233.00 100.00%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