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付大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了《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在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 45 人,不包括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员工实际出资为准。任一持有人在任一时间点所持有本公司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在任一时间点全部存续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