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不良资产市场,完善公司不良资产业务布局,进一步吸纳优质业务团队,并加强完整不良资产业务链条建设,公司拟与自然人全振海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福建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的介绍 本次的投资主体为公司和自然人全振海。关于全振海的具体情况如下: 1、出资方 姓名:全振海 性别:男 类型:自然人 国籍:中国 住所:吉林省龙井市安民街东山社区十一组 全振海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平潭鑫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4、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全振海 6、本次投资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全振海出资1,4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展、稳固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大市场占有率,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该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信息。福建合资控股子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经营管理等风险,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而且效益的实现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后续推进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