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拟投资设立青岛合资控股孙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拓展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吉创”)的不良资产市场,完善公司不良资产业务布局,进一步吸纳优质业务团队,并加强完整不良资产业务链条建设,新疆吉创拟与青岛正奇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奇鼎信”)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即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青岛合资控股孙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主体的介绍 本次的投资主体为新疆吉创、正奇鼎信。关于正奇鼎信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青岛正奇鼎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2 号楼 208 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09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9 月 15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以上须经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登记,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期货、保险等),商务信息服务,市场调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正奇鼎信与新疆吉创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和自筹资金。正奇鼎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审批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审批为准)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李国强 6、本次投资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新疆吉创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正奇鼎信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展、稳固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大市场占有率,不会对公司及新疆吉创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该控股孙公司的相关信息。青岛合资控股孙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经营管理等风险,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而且效益的实现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后续推进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