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深交所披露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对2017年9月25日公告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17-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补充如下: 2017-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分为六期,公司于同日公告的《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为2017-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中的第一期。因公司在2015年6月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6月6日、2015年12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故本次2017-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从第二期开始计算。 除上述补充内容之外,公司于2017年9月25日公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6)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07)因工作人员疏忽,经事后审核发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审议通过《关于<吉艾科技集团2017-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更正后:审议通过《关于<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2017-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 除上述补充与更正外,其他公告内容不变。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