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发挥公司能源领域优势,整合能源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客户信息和渠道,实现贸易利润,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新疆缔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缔九能源”)共同出资设立新疆辰卓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卓能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新疆辰卓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审批为准);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运输,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农畜产品,工艺品;技术推广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审批为准) 4、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马继成 6、本次投资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出资人民币 2550 万元,占注册资本51%,缔九能源出资人民币 2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拓展、稳固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大市场占有率,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辰卓能源成立后可能存在经营管理等风险,存在部分不确定因素,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事项的后续推进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