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由董事长黄文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为发挥公司能源领域优势,整合能源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客户信息和渠道,实现贸易利润,公司拟与新疆缔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新疆辰卓能源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拟变更中文名称及英文名称,变更后名称如下: 中文名称: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英文名称:GI Technologies Group Co.,Ltd. 公司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因拟变更公司名称,《公司章程》需作出以下修改: 修改前: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修改后: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11 号中汇广场 A 座 1101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请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吉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创资管”)拟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合伙企业签订《信贷资产重整合作及转让合同》。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2017 年 6 月修订)》规定,吉创资管与某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及其合伙企业在累计 12 个月内签订但未披露的合同累计金额为 246,067,828 元,达到 2016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