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7 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姚庆先生《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姚庆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增持目的: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AMC 业务经营团队的引进及整合效率超预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坚定信心,拟增持公司股份; 3、增持种类:在遵守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 4、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且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10%;以上增持数量不包括拟实施的《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份额; 5、增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6、资金来源:增持所需资金均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实施期限:自 2017 年 6 月 27 日起十二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相应截止时间顺延); 8、承诺锁定期:自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日起,12 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日,姚庆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有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姚庆先生出具的《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