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由董事长黄文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为配合公司 AMC 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公司拟在四川省设立全资资产管理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深交所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投资的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