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由董事长黄文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66)。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