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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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6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成立控股公司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拟投资成立控股公司,有助于公司在国内双主业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有可行性,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拟成立的控股公司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审核通过。二、关于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调整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交易及签订的相关协议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4、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页无正文,为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字): 卢 闯: 张炳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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