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关于取消 2016 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方式及股权登记日等保持不变。 一、股东大会取消的部分议案及取消原因 (一)本次股东大会取消的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2.《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1)《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及交易对方》 (2)《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3)《损益归属》 (4)《支付安排》 (5)《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6)《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与郭仁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5.《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7.《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8.《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9.《关于同意本次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11.《关于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二)本次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的原因 由于上述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讨论,为 进一步降低投资风险,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相关议案尚需进一步修改与完善,该等议案需重新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之后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