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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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艾科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  制度的说明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天津安埔胜利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埔胜利”)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 2015 年公司收购安埔胜利时的价格出售给安埔胜利原大股东郭仁祥,交易对方将以现金方式购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本次交易进展中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如下: 一、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首次进行磋商时,通过限定本次交易的知情范围保证了上市公司知晓敏感信息的仅限于董事长、财务总监等核心人员。已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如实、完整的记录填写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同时制作了《重大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如实、完整的记录了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并由相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二、为防止本次交易事项信息泄露,根据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吉艾科技,股票代码:300309)已于2017 年 2 月 10 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在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三、停牌期间,公司进行了中介机构的遴选工作,最终确定了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本次交易的决策、中介团队的组建均在本公司停牌期间完成,有效防止了内幕交易。 四、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与交易对方严格控制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保证重组信息处在可控范围内,知悉该信息的人员被要求严格遵循公司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公司股价敏感信息披露前,不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五、在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中,上市公司与该交易对手方约定:在本协议期限内,除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及甲方上市地监管部门的要求而提供相关披露信息外,任何一方必须: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保密;不为除合同明确规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项目相关资料;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该方或该方代理人、财务顾问、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员已签署书面保密协议; 六、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还提交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名单,就停牌前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提交了自查报告。 综上,上市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17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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