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交易对方承诺函

时间:

吉艾科技:交易对方承诺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交易对方承诺函 就本次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出售天津安埔胜利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如下承诺: 一、关于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在参与本次交易的过程中,本人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二、关于未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承诺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的内幕交易而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三、关于诚信状况的承诺 本人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本人最近五年内均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人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本人未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承诺人:郭仁祥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