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退(300309)_公司公告_吉艾科技:承诺函

时间:

吉艾科技:承诺函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4-20
承诺函 就本次出售天津安埔胜利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本公司如下承诺: 一、关于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一)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公司向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承诺 (一)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二)最近 36 个月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公司或控制的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因此而给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清晰的承诺 (一)本公司真实持有天津安埔胜利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本公司已依法履行全部出资义务,该等股权所对应的注册资本均已按时足额出资到位,本公司依法享有该等股权的全部法律权益。本公司所持有的该等股权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亦不存在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公司持有该等股权之情形。本公司持有的该等股权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二)截至承诺函出具日,天津安埔胜利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本次交易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四、关于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函 (一)最近三年内,本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诚信行为。 (二)本公司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三)最近三年,公司合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现时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合并或分立等事项应予解散的情形,不存在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事项应予终止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合法经营情况 (四)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责任认定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吉艾科技(北京)股份公司  2017年 4 月 19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